黄亨煜博士 一、学生在择业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人才劳动力是商品”的观念,你去人才市场是去干什么的?你是去出售自身所拥有的“人才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的。这种商品的所有权归你自身所有,你要从“卖方”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调整心态。当一家企业所生产的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时候,堆积成山,没有人购买的时候,商品生产者有权去埋怨或者指责消费者吗?你只能在自身的“商品”质量上或者包装上下功夫,而不应当去指责消费者吧。 二、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给企业用人带来了极大的顾虑,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辞退需要“举证”的规定,给企业增大了操作成本与难度;立法者的本意就是只要你进入了企业一天,你就是该企业的人,企业就不能辞退人,要辞退人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这相当于不需要谈恋爱,你们两人见一面觉得可以,就马上办理结婚手续。 三、“先择业,后就业”讲的是一种就业心态,并非是盲目去找一个工作;我认为择业必须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而不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盲目去找一份工作。 站在人力资源经理的角度,你想一想: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有什么作用的“商品”你愿意去购买它吗?除非你脑袋进水。 四、“王婆卖瓜”的精神是符合市场经济的精神,关键在于你要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夸的地方?然后再“夸”自己的过程中而不引起别人的反感。既然你的瓜是好瓜的话,如果不大声叫卖能卖得出去吗? (责任编辑:dayan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