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010-62530385 13301396967(微信同号) |
首页
|
高级搜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人力咨询
人事考试
人才测评
竞聘上岗
管理培训
心理援助
产品
专家
黄亨煜
HR新闻
导航
下载
关于我们
a>
当前位置:
>
人力资源咨询
>
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解读
>
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
时间:
2008-03-02 03:59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 张五常 跟进中国的经济改革二十九年了,其中急速增长达二十七年,发生于一个面积那么大,人口那么多,问题那么复杂而又曾经穷得那么要命的国家,绝对是人类历史奇迹。说过无数次,形势好,如果不犯大错或没有多项小错的合并此势也,有机会再继
(责任编辑:admin)
更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上一篇: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兼职导游或淘汰
下一篇:
张五常称中国“未富先娇” 众网民唏嘘不已
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匿名?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栏目列表
项目动态
咨询服务010-51652992
劳动关系专家团队
劳动关系典型案例
劳动法律
劳动合同法解读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补偿、赔偿
劳动合同中关于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法200问(完全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直接约定为劳
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的若干规定
合同期限规定
养老金最快5年全国统筹 单位不足
新劳动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聊天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本站申明
|
快捷面板
|
站点地图
|
京ICP备18041881号-3
版权所有北京西三角人事技术研究所
Copyright (C) 2004 21h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的分辨率调至1024*768可正常浏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