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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下达紧急通知

时间:2008-01-06 06:06来源:西三角人力资源网 作者: 点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下达紧急通知

去年年底,上述部委的紧急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相关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用好
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服务费用,转业训练费不得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也不得用于其他与转业训练无关的开支,并做好资产清理的准备工作;不得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撮生产自救费,已经提取的生产自救费暂时冻结,待《失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后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已经开展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作的地区,对失业保险基金和相关经费按上述要求管好用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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