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时间:2008-01-06 06:07来源:西三角人力资源网 作者: 点击:次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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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现任北京《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北京金蘅法律事务中心金蘅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志峰先生,做客本报YNET网站为广大网友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将此次直播中有针对性的问答进行摘录,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 问:符合双十条件的话,在签订合同时,最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符合双十条件,是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到10年,男的60岁退休,在单位已经工作10年以上,首先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时候要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收集单位同意和你签订合同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到时候单位说不再续签了,这时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无法签订,前提是双方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问:劳动合同是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还是试用期满以后再签? 答: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的问题,即使在试用期,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这也是北京市政府91号令明确规定的。 问:我们不熟悉北京市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答:劳动合同方面有一些主要条款,首先有合同期限,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及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和单位协商。试用期方面,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 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关于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问题 问:在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答: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问:公司以员工未将人事关系转至指定的人才中心为由,不给员工上四险一金,合法吗?能以现金支付吗? 答: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单位要拒绝的,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问: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答: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问:约定是劳动合同中员工和企业所作的,不是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是否必须遵守? 答:约定只要内容合法就要遵守,如果约定本身是违法的,就是无效的。只要双方地位平等,内容合法就可以。问:当用人单位出现合并、变更,或兼并、破产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答:根据北京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合并、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继续有效。如果有其他情况,比如改制,股份制改造,或者有新的股东加入,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作一些变更,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重新协商。 问:在法律规定中,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是无效的,但是法条说得很笼统,只是说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规定,到底违反哪种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您解 释一下。 答:一个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一个是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我们提到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不能结婚,违反了《婚姻法》是违法的。违反行政法规的,有一些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职工的保险,扣压职工的证件,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种约定就是违法的。只要有这种约定,合同就是无效的。当然合同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 问: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答: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你续签劳动合同。 问: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和员工续签了,是否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义务? 答:北京市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要根据迟通知的期限支付赔偿,迟通知一天,要支付一天的工资赔偿,这个工资赔偿是指本人的工资数。 ■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问: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问: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晓琛 黄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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