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0日—14日,全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993年10月1日,公务员改行新的工资制度。
1994年
1994年1月11日,人事部印发《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1994年3月8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1994年6月7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1995年
1995年1月4日,人事部出台《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3月31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
1995年7月3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1995年7月18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1995年8月11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1996年
1996年1月29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1996年5月27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1996年6月5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1996年7月31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
1996年9月11日,人事部下发《关于授予景志刚等5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全国公务员向他们学习。
1996年12月11日,人事部下发《“九五”公务员培训工作纲要》,明确了“九五”期间公务员培训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主要措施。
1997年
1997年1月23日,人事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命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7年3月28日,人事部下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
1997年9月22日,人事部下发《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10月15日,人事部下发《关于授予王韶华等十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和给予王秀兰等十五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的决定》,并发出了“学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努力为人民办实事”的倡议书,号召全国公务员向他们学习。
1997年10月21日,中宣部、人事部等部门联合组织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报告会,胡锦涛、丁关根、李贵鲜等领导同志接见了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与他们座谈。
1998年
1998年2月19日,人事部下发《关于建立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公共科目与通用专业试题库的通知》。
1998年7月23日,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
1998年8月20日,人事部下发《关于授予王贤田等十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办事处等十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和给予程玉田等二十五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的决定》。
1999年
1999年2月1日—3日,“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会议分析了公务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总结交流了五年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经验。
1999年4月5日,人事部下发《关于开展公务员知识经济培训的通知》。
1999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1999年8月17日,人事部下发《关于授予朱明健等十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和给予宋强等二十四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的决定》。
2000年
2000年10月,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
2000年11月10日,人事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首次增加了《申论》,至此,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三科。
2001年
2001年3月8日,人事部、公安部印发《公安刑事、技术侦察队专业技术职位设置试行办法》和《公安刑事、技术侦察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标准条件及考试评审试行办法》。
2001年6月28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工作部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
2001年10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纲要的通知》,明确了“十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
2002年
2002年2月21日,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2002年5月,人事部下发《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通用法律知识部分)》
2003年
2003年7月17日—7月18日,由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2003年8月13日,由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的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03年12月11日,人事部出台《公务员九项通用能力标准》。
2004年
2004年5月11日,人事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
2004年8月1日,由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始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4年8月29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联合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004年1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4年12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就公务员法(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
2005年
2005年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颁布实施。
2005年3月3日至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两会”代表委员建言,要加快公务员立法步伐。
2005年4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公务员法(草案),分组审议认为,草案基本可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交付表决。(本文资料由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提供)
摘自:中国人事报